滨海新区教育信息化项目化运作实施方案
- 教委信息化办公室
- 2018-09-2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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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我委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实现项目操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打消怕干事怕担责的顾虑,严防廉政风险,在近两年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教委信息化办公室在教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完成信息化项目前期规划、需求说明书制定、专家评审等工作,并协助设备站完成招标环节所需工作。
二、实施范围及方式
教委信息化办公室牵头建设的信息化项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项目化运作制度
按照轻重缓解,依据每年信息化重点工作分解,成立相应的项目工作组。由项目工作组完成项目各项工作、并跟踪项目实施整个过程。项目工作组对整个项目负责。
为充分消除项目建设出现的风险,尝试引进监理机制。对招标、设计、实施、验收环节全面把关。
四、项目组工作职责及组成
(一) 组成及职责
项目组由信息化办公室根据人员擅长领域提议组成人员,征询组成人员意见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成立。
每个项目组人员组成为七人,组长一人(信息化办公室);副组长一人(信息中心主任);工作人员五人,其中区域专家四人(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成员),轮训人员一人(锻炼培养)。
项目组负责制定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完成设计、招标、实施、验收等各环节工作;项目组在组长、副组长的组织下开展相关工作。
项目组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项详细记录及总结,并按项目归档;
项目组负责向教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项目的各项进展情况;
项目组负责协调监理部门对项目把关;
项目组在项目实施结束后解散,后续工作根据教委信息化办公室重新安排进行。
(二) 项目组人员工作要求
尽职尽职,不单独同厂家和供应商接触;不泄露尚未公开的工作细节;按照工作要求,项目实施关键阶段集中办公(每次不超过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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